__基督教中究竟废除了《旧约》的哪些戒律?是根据什么标准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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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看法有:

  1. 只要新约没有特别废除的仍然有效.
  2. 只要新约没有特别提及的全都无效.
  3. 将律法分为礼仪, 道德, 民事等若干种, 认为所谓的道德律法等继续有效, 其它无效.

这些看法的共同点是: 他们并没有理论/神学上的依据, 更多的是出于朴素的实用的视角. 但这问题是如此重要, 圣经自然是有其内在的系统的逻辑的.

通常所说的旧约戒律指的是摩西之约的律法, 也即摩西律法. 这个律法是属于摩西之约的, 宽泛的说是属于亚伯拉罕-摩西-大卫之约的.

来7:11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12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13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14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题到祭司。15 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16 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原文是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17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18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19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律法与祭司是一个整体了, 祭司就是律法的 “肉身” 形态, 是律法的代言人. 摩西律法对应的是亚伦-利未人祭司体系. 到了新约, 是另一个祭司体系, 是另一个约, 摩西律法原则上是无效的. 并不是哪几条无效, 而是整体无效.

但这并不是说摩西律法没有用了. 它仍然是有用的, 只是不再是现行律法上的用处. 用个粗略的比喻来说, 六世纪的罗马<国法大全>只在罗马帝国有效, 但却是如今的整个欧陆法系的基础. 同样的, 新约对摩西律法的继承并不是条款上的, 而是 "精神" 上的. 所不同的是, <国法大全>是人的作品, 有着人的局限性, 之后必然有所扬弃; 摩西律法却是上帝的启示, 是超越性的, 它并非包含了永恒的启示, 它就是永恒的启示. 只是如今不再(直接)应用摩西律法, 而首先要通过诠释, 知其所以然, 而后知该如何应用.

那么为什么会有摩西律法这档子事呢? 这可以归结为上帝为什么要拣选亚伯拉罕-以色列一族. 以色列是上帝的长子, 是基督和他的教会的预表, 等实体到来的时候, 这整个体系就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摩西律法同样是预表, 是属于这个体系的. 摩西上西奈山从上帝那里领受了律法, 带回来了两块石板. 基督的升天是坐在父上帝的右边, 并没有带回石板, 而是赐下了圣灵. 圣灵把上帝之道刻在圣徒的心版上. 正如同摩西有两块石板为约版/见证, 新约有基督与教会两个见证, 基督与教会是新约在世界上的两个见证.

基督生于摩西律法之下, 遵行摩西之约. 基督的受难是摩西之约的成全. 基督复活升天后五旬节赐下圣灵, 圣灵与教会是基督的见证, 是死而复活后在至高天掌权的基督的见证.

摩西律法与新约的关系相当于基督受难前与复活后的身体的关系. 他们是同一个身体, 又是相当不同的身体. 没有前者的死就没有后者的新生, 后者是得荣耀后的前者, 是前者应许的实现. 新约对律法并不是简单的废除或采纳, 而是使其在火里重生.

新约的律法是给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人的, 是属灵的律法. 在形式上, 新约主要篇幅是使徒书信, 而不是像旧约一样大多是记载上帝的直接的话语. 他们不再仅是按照规矩行事的小孩子, 而是睿智的长者, 他们制定规矩. 这并不表示他们是无谬误的, 而是说上帝赐予了他们更大的自由与信任, 这需要更成熟的智慧, 也意味着更多的责任. 教会若缺乏智慧就承担不了这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