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荣入圣城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120720

这个系列我一开始只是想写一下安息日,却发展成了约翰福音的解经。而且我也发现自己并没有太认真的读过约翰福音,所以我也很乐意顺着这条思路查完这本书。但如果您对这个系列感兴趣,那么安息日的那一篇才是重点所在。

我们已经分析过一些关于马大、马利亚的相关经文,我希望这能帮助大家抛弃对这姊妹俩的想当然的看法,这样会有利于理解约翰福音中相关的经文。这些用一节经文来总结,就是:

5) 耶稣素来爱马大和他妹子并拉撒路。[约 11:5](和合)

5) Now Jesus loved Martha and her sister and Lazarus.6) So, when he heard that Lazarus was ill, he stayed two days longer in the place where he was.

这可不是普通的评价,约翰也不过是“他所爱的”那个,而这姊妹全家居然都是基督所爱的,所以,对这三个人是不要轻易做负面解读的。

值得一提,从第六节中,我们隐约可以看到,基督故意拖延两天才去救活拉撒路是因为他爱他们。从后文可以知道,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使他所爱的人“看见神的荣耀”。

7-16节是基督与使徒之间的对话,从中不难看出基督与犹太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到了极点。对于门徒们的担心,主以白天走路为比喻来回应,但什么又是“世上的光”呢?约翰福音开篇早有阐述。顺着神的光而行才不会跌倒,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这段话不管当事人的本意如何,从中我们却可以看到,基督为了我们的益处,遵循天父的旨意,笑对生命的威胁,亲自去拯救死人拉撒路。而这些事正是基督的十字架上的代赎的预演。

之后主与马大的对话非比寻常,可以说是让人目瞪口呆。

21) 马大对耶稣说:主阿,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22) 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

23) 耶稣说:你兄弟必然复活。

我们看到马大首先指出主掌管着生命,她虽然不能清晰的明白这一真理,但也毫不犹豫的相信基督是父神所爱的,相信基督拥有任何父神所能赐予的。对这些主都默认了,而且主进一步告诉马大,拉撒路必然复活。

24) 马大说: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他必复活。
25) 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26)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么?
27) 马大说: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

马大对复活的回应是毫不迟疑的,这是她深入骨髓的信仰。而主耶稣进一步宣告了自己是复活之主、生命之主,同时也表达出了复活的真意。主以这些来挑战马大。而马大的回应则直指主的身份:受膏者、神的儿子、神所应许的那一位。这里的问答都直指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每个字都是无价的。

那么,圣经记载这段对话的目的是什么呢?答案在主与马大最后的对话中:

39) 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他说:主阿,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
40) 耶稣说: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么?

马大信主,主就使她亲眼看见了神的荣耀。我们要知道这段并非是在记载马大,而是为我们而记载马大。马大是主所爱的,马大也深信主是上帝的受膏者,主又恩赐她,使她得见上帝的荣耀。这段的主题并非拉撒路的复活,而是死人复活,是直指永生的。这正是基督与马大对话的目的,是为使我们更好的理解主复活拉撒路这件事。而拉撒路的复活其意义并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他生动有力的表达出主是复活的主,这也形象诠释了在信主的人身上神所要彰显出来的荣耀,又表明了信徒的盼望与信心必不会羞愧。

有人说马大虽然相信复活,却又在拉撒路复活这件事上表现的信心不足,这说明了她的内心矛盾与软弱。这种说法既没有充足依据又没有任何建设性的意义,而且与整章的主题不符。约翰并不关心马大有什么缺点,他完全聚焦在基督身上。而且马大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缺点,因为主并没有清楚说过要当即复活拉撒路。在主的表述里面,拉撒路的复活与末日的复活是混杂在一起的,因为主的目的正是以拉撒路的复活来诠释末日复活。而且,比起末日复活来,拉撒路的复活并非是更大的恩典,而是更小的恩典,从神迹的角度来说拉撒路的复活也是一个更小的神迹。马大姊妹的心思放在了末日复活上面,这正说明了其信仰的纯正,她是主所爱的。而在一些人看来,今日的富足远重于永恒中的荣耀,一碗红豆汤远胜过长子的名分,所以,今日的病得医治死人复活也就远大于末日的复活了。但这种信仰与基督是无关的,只是打着基督的旗号而已。

在约翰看来,基督使“死了已经四天了”的拉撒路复活,这在以色列人面前彰显出了神的荣耀,而这些是为坚固门徒对复活的盼望,也更是通过这件象征性的事件更深刻的认识基督。所以,约翰记载39节并非是为表达马大不好,而是为引出40节主的回应。这件事本身是基督的启示,正如同主在安息日使瞎子复明一样,主又使死人从坟墓里复活。因为他本来就是赐生命的主。

所以,主最后对马大的反问并非是对她的责备,而是为预备他们,引导他们正确思考将要发生的事。但我也乐意略作引申,正如同主在26节所说的,主并非仅仅是使人在末日复活,而且也使人在今世就具有永恒的生命。正如同主在今世就使拉撒路复活一样,主也使灵性死亡的人在今世复活,赐给他们新的生命,使他们能脱离罪的辖制,分别为圣归与神。在这个意义上,主使拉撒路复活所彰显的就是基督所赐予我们的今世就可初尝的永生。或者说,这里讲的正是重生。但重生又不过是末日复活的前奏而已,而后者才是真正的完全,所以重生其实是包含在复活之中的。

接下来我们处理一些细节。马利亚在本章中并不显眼,她的主要作用是把许多犹太人引到了拉撒路的坟墓前。18-20节对此就有伏笔,那些来安慰马利亚的犹太人跟随着她来到墓地,从而成为了此事的见证人。我们留意4、6、15、42等节,就会发现神有意安排这么多人到场,因为这件事极大的诠释了基督。这又导致45、53这两种不同的反应。这件事的影响是很大的。

在33节中,主耶稣因为马利亚等人的哭泣而忧愁,35节“耶稣哭了”,犹太人对此的解读是“你看他爱这人是何等恳切”,这无疑也是约翰所要表达的,而主耶稣也默认了这种说法。我想这里彰显出了主耶稣那真实的人性,他是神,又是与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真实感情的人,他能了解、体会到我们的种种软弱,对我们充满了怜悯与仁爱。

37节中,有人说道“他既然开了瞎子的眼睛,岂不能叫这人不死么?”我们不必关心这些人是出于什么样的内心而说这样的话的,但这句话却极好的提醒了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基督所行的神迹。他既然开了瞎子的眼睛,岂不能叫这人不死么?当然能!他既然使拉撒路复活了,岂不能叫他得永生吗?他既然使拉撒路复活了,所以我们更是相信“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41) 他们就把石头挪开。耶稣举目望天,说:父阿,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42) 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
41) So they took away the stone. And Jesus lifted up his eyes and said, “Father, I thank you that you have heard me.42) I knew that you always hear me, but I said this on account of the people standing around, that they may believe that you sent me.

这两节经文是主的祷告,是主唯一的行神迹前的祷告。旧约的以利亚、以利沙等先知行神迹是要祈祷的,主行神迹却是不祷告的,因为他正是行神迹的神。但在这里主为了使众人相信自己是神所差来的,就向父神祈祷。这也对应着伟大的马大在22、27节所说的话。对比这些经文,我深深的感叹这位马大对主的认识是如何的深刻。可以说,圣经记载这件事,就是要我们像马大一样认识基督。至少基督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然后拉撒路就复活了,父神应允了基督,他一直应允基督,因为这是他的爱子,是他所差遣的,基督所做的也正是父神所要他去做的。这是主受难前最后的公开的神迹,也可以说是其以前所行神迹、讲道、事工的总结和高潮。

如今一些人大肆鼓吹神迹医病,但这些却不在基督的应许之列,他们的“信心”并不是建立在神的话语之上,而是建立在自己的欲望之上。我觉得他们的信心还不够完全,因为他们应该为死人祷告,让死人从坟墓里出来。若说相信神迹医病是敬虔的表现,那么,不相信神要救活死去的亲人就是不敬虔的表现了。若神愿意医治好你的疾病,则神也同样愿意医治好那些因疾病而已经死掉了的人。但是,不管是你病得医治,还是你死后复活了,这些都没有圣经所记载的基督所行的神迹那样的意义。基督的神迹是启示,所表达的是属天的奥秘。神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而基督又通过他的神迹把神的丰盛形象的表达出来,正如同他又通过讲道使我们明白并领受一样。基督的神迹又是通过文字记载在圣经之中的,又在使徒们的讲道中被传讲,所以,神迹是圣道的载体,而讲道又是神迹的载体,最终神的道被人所传讲,这就是福音了。正如同约翰所说的:“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这才是福音的真意。

但拉撒路的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神有更大的用意。延续第一章的主题,一些人因这件事就信了主,另一些人却因此而决定杀害基督。大祭司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这里给了我们窥探作者思路的机会。在约翰看来,大祭司并非是出于本意而说这句话的,或者说他想表达的并非这个意思,但却双关的表达了这个意思。这有点像37节,人们或者是出于恶意来讥讽主,但却表达出了圣灵所要表达的意思。在大祭司看来,耶稣的事工会引起罗马人的不满,进而导致整个以色列的灾难,所以应当杀掉耶稣一人以换来整个民族的安定。他们也的确是这样去做的。这样,即使在反对者的眼中,耶稣的死也是为了整个民族——虽然他是被迫的。然而,在约翰看来,这件事却形象表达了耶稣的死的属灵意义,即他为要将神四散的子民聚集归一。换句话说,从属地的角度而言,犹太人杀害耶稣从而避免了罗马人掠夺自己的土地和百姓,而这正如同耶稣以自己的代赎拯救了所有神的子民,使他们回归到上帝面前。正如同耶稣医病赶鬼是为表达其属天含义一样,耶稣的受难的方式也是为表达其属天含义。

顺便一提,当犹太人把耶稣押送到彼拉多那里请他治罪的时候,他们说自己“没有杀人的权柄”,有无知的人以此为证据来证明犹太人真的“没有杀人的权柄”,但其实这却是犹太人为了讨好罗马人而故意这么说的。我们在45-57中可以看到他们本来就是出于讨好罗马人的目的而杀害耶稣的,所以他们就特意把耶稣交给罗马政府,从而表示自己对罗马的忠诚。其实犹太人自己杀人也不是不可以的,耶稣自己早就多次遇到过被众人推下山崖或者乱石砸死的危险,施洗约翰是被希律砍头的而不是罗马政府,更不用提司提反、雅各等后来被杀的人了。所以,在行淫被捉的妇人一段,有人说犹太人是以“杀人权柄”为陷阱来难为基督,这是没有充分依据的,他们的确是可以用石头砸死淫妇的。

在第十二章,约翰接着写到了主在伯大尼受膏,我们注意到马大前去服事,而拉撒路受邀坐席,再加上马利亚,可见这件事与十一章是有着紧密联系的,这给了我们一个视角来诠释受膏这件事。

有人说香膏是未婚妇女为出嫁准备的,又头发只能给丈夫看云云,这些无非是想把马利亚对主的爱慕、敬畏曲解为少女怀春。若马利亚的做为真的是与少女出嫁之类有所关联,那么在场的人一定全都会感到不安的。但即便最不懂基督的犹大也只是把此事与银子联系起来,可见当时人们的想象力并没有如今的所谓的牧者那么丰富,当时的人们对当时的犹太文化的理解也没有如今的所谓的专家们这么详细。但既然圣经是写给这些普通人的,我们就应该尊重当时这些普通老百姓的感受。而且我也丝毫看不出这里为什么会突兀的表达教会与基督之间的关系,而信徒个人与基督的关系却根本不是新妇与丈夫。其实圣经也从来没有说过马利亚老姊妹的年龄,她当然可能是已婚的中老年妇女,也可能是个寡妇。而马大是老年寡妇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否则她是不应该参与服事的。整本新约中没有一个女人是把当给丈夫的东西给了主耶稣的,除非她想调戏他,正如同今日一样。

除去这些乱七八糟的酵,联系上下文,我们倾向于把这里的受膏与复活联系起来。马利亚出于什么想法而膏基督无关紧要,我们只需相信她由于受圣灵的感动所以就这样做了,或许她也真的隐约预见到了主的死、埋葬、复活,但这些并不是关键,这无一不是上帝的做为。所以我们更应该问的是上帝在这里通过马利亚来膏基督所要表达的是什么。拉撒路在坟墓里趟几天就会变臭,而基督被马利亚用最好的香膏所膏抹,以至于整个屋子都充满了香气。按照主自己的说法,这是为自己的安葬所预备的。基督的死不见朽坏,他的坟墓充满了馨香,他的死战胜了死亡,坟墓里涌出了生命的泉源。这满屋的馨香就构成了对基督之死的绝妙诠释。这些当然也预示着基督的复活,生命之主当然不能被死亡所囚禁。

若允许有一点引申的话,或许基督在此的受膏能与初熟之果相联系。在旧约中,素祭是需要用油所膏抹的。素祭是地中所出产的果实,尤其是初熟的果实。基督在受难前为香膏所抹,他也正是那初熟的果实,他把自己献给了神。有趣的是祭司承担祭司职分的时候是要先献上素祭的。但这些解释不是必然的。

主与犹大之间的对话可以有多种解释,但至少可以确定一点,即,膏抹基督这件事是一次性的,而不是常态,更不是如今所能够做的事。所以,对这件事的解释也必须具有这些对应的特质,这是验证其解读是否正确的重要依据。

在9-11节又提到了杀害基督的意图,这其实是从十一章一开始就有铺垫的,受膏与复活拉撒路是相关联的。更多的人信他,更多的人恨他。在这样的局势下,基督进入了耶路撒冷。

主这次进耶路撒冷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17) 当耶稣呼唤拉撒路,叫他从死复活出坟墓的时候,同耶稣在那里的众人就作见证。18) 众人因听见耶稣行了这神迹,就去迎接他。
17) The crowd that had been with him when he called Lazarus out of the tomb and raised him from the dead continued to bear witness.18) The reason why the crowd went to meet him was that they heard he had done this sign.

我们看到,耶稣是做为复活了拉撒路的人而受到欢迎的,那些看望马利亚的犹太人一直在见证这件事,这导致整个耶路撒冷都知道了。这样拉撒路事件就构成了对基督荣入圣城的诠释,两者是有内在关联的。当然,不仅仅是复活拉撒路,基督是以赐生命的主、荣耀王、奉上帝之名而来的弥赛亚的身份进入耶路撒冷的。这些在旧约的背景下是具有非常深刻的含义的。

耶路撒冷乃是那应许之城,神的拣选之地,上帝又应许他们要再次拣选锡安,大卫的王位也会归回。主耶稣如此进入耶路撒冷,事实上是宣称了自己正是应许的应验。而这一短暂的“荣耀”又是基督最终荣耀的预演,通过基督荣入耶路撒冷,我们可以略微体会到一点点基督那无比的荣耀。而法利赛人所说的“看哪,你们是徒劳无益,世人都随从他去了”这句话就构成了对基督将来必然胜利的预言。这有点像大祭司的情形。

接下来有几个希腊人来求见耶稣。既然他们是来礼拜的,我们比较乐意认为他们是分散到希腊的犹太人,他们在节期来到耶路撒冷。这样,他们的求见就预示着基督的福音将要传遍天下,正如同当时被各邦散居的犹太人所知一样。

接下来基督把死与生联系起来,又把自己的死与被高举联系起来。又宣告了自己不会永远容忍他们,正如同神的恩门不会永远敞开一样。约翰又用以赛亚的两段话做为总结,见证了犹太人的不信,而犹太人的不信又是世人的不信的写照。

最后基督的讲道(44-50)再次把自己的权柄归结于父神,呼召众人归信得生。请注意基督并非是说自己没有权柄,而是以自己的权柄来自于父神来证明自己的权柄。

从37节我们可以看到基督行神迹的目的,以及约翰记载这些神迹的目的。毫无意外的,基督所行的神迹是为见证自己所传之道,所以说神迹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对于已经信主的人而言,若重新寻求神迹就是舍本逐末了。至此,或者拉撒路的复活是最显眼的神迹,而这一神迹的含义却是在基督的讲道中显明出来。甚至连荣入圣城这样的事在基督的规划中都是具有特殊含义的,这些是为彰显基督的权柄与荣耀。从这些交错的情节中,我们看到了死亡、复活、得荣耀等主题,主又要求我们从末世的角度来思考其受难,对待他的讲道,对待自己的生命。

在这样的背景下,主要求我们遵守他的话,并把此与父神相联系,又与“光”、“不住在黑暗里”相联系,这无疑是强调了基督话语的极端重要性,主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可以说是主自己最后一次的公开呼召。

其间约翰几次提到主耶稣对旧约的“应验”,若说这应验表明了主正是诸先知所预言、诸圣徒所盼望的那一位当然并没有错,但更为重要的,这些应验本身却可看做是前奏,因为基督自己一切的应许都必在将来应验,到了那一天,圣徒们会高唱“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