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上帝(elohim)为什么用复数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qa/20170705
从字形上说, 神/el 是一个牛头加一个拐杖. 牛头与力量相关, 拐杖与权柄/治理相关. 所以这个词并不是直接指向我们通常所熟悉的 “神性”, 而是指向 “能力/权柄”. 用英文来对应大概是 “power”.
所以, 在圣经里, 神/el 并不单单指 “神”, 许多有能力者都被称为神, 这包括但并不限制于天使及民间官长/君王.
在这一切el里面, 上帝无疑是最有能力/权柄的, 所以他是众神之神,supreme el.上帝有时会自称为 “El Shaddai”, 就是 “power almighty/all-powerful” 的意思. 只有这位上帝是全能的, 所以只有上帝才可以称为 power almighty. 其它的 el 最多可以称为 powerful. 但这些 “低等” 的 el 同样是合法的 el, 是应当受到尊重的.人类堕落之后也会敬奉太阳月亮之类的为自己的el, 这些才是假神, 因为他们并没有上帝所授予的权柄.
所以, 十诫第一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更直接的应该是“You shall have no other godsbefore me.” /”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们”. 这里并不是说他们不可以有别的神, 而是说不可以认他们超过上帝.
复数的 elohim 相当于 powers.
可能与坊间的论调不同, 这种复数形式虽然不能说特别普遍, 但也并非属于特殊形式, 仍然是遵守着希伯来语法规则的. 这并非特例, 而是一种语法现象. Gesenius写到:
The plural is by no means used in Hebrew solely to express a number of individuals or separate objects, but may also denote them collectively. This use of the plural expresses either (a) a combination of various external constituent parts (plurals of_local extension_), or (b) a more or less intensive focusing of the characteristics inherent in the idea of the stem (abstract plurals, usually rendered in English by forms in_-hood, -ness, -ship_). A variety of the plurals described under (b), in which the secondary idea of_intensity_or of an_internalmultiplication_of the idea of the stem may be clearly seen, is (c) the_pluralis excellentiae_or_pluralis maiestatis_.
Gesenius' Hebrew Grammar/124. The Various Uses of the Plural-form__
他把这些复数形式分为三类, 之后各自举出了不少的例子来说明, 感兴趣的可以去读一读.我们可以确定一点: 不考虑希伯来语的语法而单独的拿出某个单词来研究其单复数形式的来源是很不合理的.
希伯来语并不是英语, 也不是汉语, 其语法规则是不能太想当然的. 对此我也没有研究过, 这里假定Gesenius大体的方向是没问题的, 则 elohim 大概相当于 power-ness/hood, 是 power 的抽象化后的名词, 这种构词法下当然得到的是一个单数名词.
那么这不就是 pluralis maiestatis 吗? 我并不坚持是否 “maiestatis” 了.我这里是图方便简单的归为第二类, 而Gesenius是将elohim归为第三类的. 对本文而言, 只关心这种复数形式的单数名词是合乎语法的就够了.
上帝是el的源头, 是el的本体, 所以用el的抽象化的形式来指代并非是不自然的.所以, 用elohim来指代这位全能的el是完全合乎语法的.
既然如此, 我们并没有充分理由及必要把elohim与异教的多神论历史联系起来.我们完全可以合理的认为, 当夏娃称呼上帝为elohim的时候, 她就是用了elohim, 而不是el. (她是用了希伯来语吗? 可以认为是的.) 至于之后的历史, 与这并没有关系.
但我对希伯来语也是只知皮毛, 对Gesenius的理论也没有认真读一遍, 有出入是难免的, 欢迎相关领域的专家指正.
传统上有用三位一体来解释的, 这或许也解释的通, 但问题是这种类似的复数形式很多的, 只是这个刚好是指三一上帝罢了. 所以, 我们并没有必要用三一来解释. 但是, 这一类多与一的关系正是三一神论在语法/概念上的映射, 所以归根结底仍然是以三一神论为基础的.
至于”us/我们”, 从基督教立场来说, 用三一神论来解释算是完美. 其它解释也未必不可以接受, 但多神论立场就没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