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属灵的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111226/
信是什么呢?这是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
加尔文曾经说过:We shall now have a full definition of faith if we say that it is a firm and sure knowledge of the divine favor toward us, founded on the truth of a free promise in Christ, and revealed to our minds, and sealed on our hearts, by the Holy Spirit. (基督教要义3.2.7) 按照这种说法,信是一种知识,而且是坚定而明确的知识,是关于上帝对我们的慈爱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建基于神在基督里的白白的应许这一事实之上的,是圣灵启示并印证在我们心里的。信心是关于救恩的知识,是在基督里的,是圣灵的工作,所以信心理所当然是属灵的。
那什么叫做“属灵”呢?这是一个被滥用的词。圣经中,属灵是与属肉体相对应的概念。肉体是指人本性的败坏,指在亚当里的堕落的性情,属肉体的就是属地的、属世界的,其关心的也是属地的事——即属乎情欲的事,是关乎自己的事。属灵则是指从圣灵而来的重生之后的属天性情,是基督里的,是关乎 神的国度的,是关乎神的事。用属灵的话讲说属灵的事,近代有些人把“属灵”迷信化、神秘化,这是属地的。
属灵是直视人内心的圣洁,而不是形式化的。属灵的信心是对属天国度的正确认识,也就是认识神,是虽然活在地上,却据有的属天的看见与确信。准确的说,不是信心,而是信仰。信是灵魂的正确。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亚当犯罪,是因为不信,他失去了对神的正确知识,转身拥抱错误的信心,整个灵魂也随之堕落了。相反的,亚伯因为信心而蒙神悦纳。
关于亚伯,有人认为他是因为献祭献的是羊所以才蒙神悦纳了,这是与圣经背道而驰的。从希伯来书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圣经记载此事,是为使人知道亚伯是有信心的人,所以神才悦纳他,而神看中了他的供物正是为表明神悦纳了他,而不是相反。也即,亚伯因有信而在神面前为义,所以神就悦纳了他的供物,以此为对他的祝福和赞许。
该隐与亚伯以供物来敬拜神,这些并不一定是与“赎罪”相关的献祭,而更可能是与感恩相关的。这更像是礼物,而不是祭物。说他们在此有赎罪的观念是想入非非了。亚伯并非是模仿神给亚当做皮衣,否则拿脂肪做什么呢?拿羊做什么呢?为什么不只拿羊皮呢!可见亚伯只是单纯的与神的相交、敬拜神而已,
亚伯的供物是什么并不重要,他的供物并没有该隐的供物美好和丰盛,但神却接受了他的供物,是为以此证明神看中的不是供物。神喜悦以羊和脂肪为供物吗?后面摩西的律法里面确实是主要以此为献祭的,但这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历史不能搞反了。正因为亚伯刚好献这些东西给神,所以这才成为了后人的传统,所以基督来的时候才称为神的羔羊。若没有以羊替罪的传统,“神的羔羊”就没有任何意义。后人只是在前人所塑造出的文化与语言中来表达其宗教信仰,而不是相反。
亚伯因对神的信心而蒙悦纳,这反而使他受到了该隐的杀害。亚伯的血成为了圣徒因信仰而受迫害的象征,说话到如今。
以诺因为有信就与神同行,神就以把他取去做为悦纳他的见证。
挪亚因为有信,就在邪荡的世界中起了敬畏之心,按照神的要求建造方舟,神以洪水定了世人的罪,也显明了挪亚的义。
亚伯拉罕因信就听从神的呼召,离开了本族本家,神接纳他的敬拜与服事,与他交谈,与他立约,以此显明神以亚伯拉罕为义,神甚至要求亚伯拉罕献以撒,以此把他的义充分的表明出来。亚伯拉罕的信主要表现在相信,他对神有惊人的认识。
以撒的信主要表现于他对神的应许的相信与珍惜,在寄居之地,他把神的应许分赐给了雅各和以扫。
雅各从小就有属灵的敏感,他对属天事物有着执着的追求。有人说雅各不好,但神没有这么说过。一些很幼小的肢体,他们虽然知道的不多,又常常做错误的事,但他们对神的渴慕却是真的。凡是寻求的就必然寻见,因为神必亲自向他们显现,使他们成为神的王子。雅各与以撒一样,把神的应许看做是最大的财富托付给了后代。而约瑟更是对应许之地魂牵梦绕,不再重述。
到了摩西的时候,他更是凭着信心在进入应许之地之前就把土地分给了十二支派。这些土地真正成为稳定的以色列国土要等到大卫时代。
摩西之后,信心主要表现在对摩西律法的遵守,列王、先知、百姓都是如此。一直到施洗约翰和主基督,他们都是以对摩西律法的真实忠心做为信心的表现。
路得与波阿斯乃是忠于摩西律法的典范,神也大大的赐福与他们家。大卫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一生以遵行神的旨意而成为合神心意的君王。耶稣基督正是以大卫的子孙的身份而成为以色列的王的。
有人误以为基督来是为废掉律法,这是魔鬼的说法。基督作为神的先知,是为捍卫律法而来。因此,从登山宝训开始,主一直在传讲的就是律法。假先知假教师谬讲神的律法,而施洗约翰与基督的讲道就是为使人重新回归正确的律法。基督就是律法的道成肉身,是律法的完全。
基督经常问别人信不信,或者有时提到“看他的信心”怎么样,这些信心是指什么呢?请不要忘记,基督的主要工作并非是行神迹,而是讲道,而他所讲的正是律法。信基督首先所要信的正是基督对律法的解释。基督大过摩西。若不信基督所讲的道,又如何能说是信他呢?所谓信基督首先就是以基督的讲道为美善,从而知道基督是神所差来的。
献祭仪式自然是到基督就止息了,因为这些所指向的正是大祭司基督籍着圣灵一次性的以自己为祭。在这方面,律法正是预言着基督,基督的福音到来之后就替代了这部分规条,这正是律法的完全。而律法的其它的爱神爱人的诫命并未因此而废除,反而是更加坚定。基督更是把圣灵赐给选民,使他们在律法上日益得以完全。
对基督所传讲的律法的信的发展就是对基督的信。基督不但传讲律法,更是宣告自己有赦罪的权柄。为了表明这一事实,基督往往会行神迹:赶鬼,医病,使死人复活。而这些正是在宣告基督的权柄,赦罪的权柄。有时为了强调这些神迹的真正意义,基督就先赦免病人的罪,然后再医治他们。
律法对应着重生悔改,赦罪对应着称义蒙悦纳,基督集这两方面于一身。信基督即是信基督的律法和赦罪,既是信基督之道。基督神子的身份更是赋予了此道至圣的权柄与荣耀。
从信是属灵的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圣经从头到尾所讲的都是神看的是人的内心,必须以纯洁无伪的心直面神。在不同的背景下,圣经从不同的角度提到信,但其最终的含义却是不离于此的,这是属灵的独特了。明白了信的真实意义才不会迷失在繁杂的表象。
在挪亚、亚伯拉罕那里,信主要是强调分别为圣,摩西时代则是强调对律法的忠诚。而到了基督,因为基督是更大的摩西,带来了真正的献祭及天国的律法,是另立的新约,所以,信就转变为对基督所传讲的圣道的信,以及传讲圣道的基督的信。“你们若信摩西,也必信我”。摩西代表了摩西的律法,而基督则代表了基督的律法。摩西的律法包括道德律法与献祭,而基督的律法也是如此。道德律法强化为了天国的律法,献祭则全归于基督的代赎。摩西是神与人之间立约的中保,基督则是新约的中保。正因为基督所带来的是全面的复兴,这对当时代的人来说是一个更新,所以基督强调信,要求人们接受这些来自于天的教导。
[太 28:18-20](和合)
18)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19)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20)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到,基督要求使徒们所传的福音并非仅仅是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而已,乃是要叫万民做主的门徒,施洗乃是对门徒身份的确认,乃是宣信基督所有的“吩咐”,并竭力遵守。也即,信基督就是归信于基督所立的约,而这约则包括了方方面面,正是基督在地上所传讲的道,这才是天国的福音。
所以,可以非常确定的说,信基督乃是对基督之道的信,这包括着所有圣经的教导,乃是生命之道。其中对基督的身份的确信自然是基础,但若不把基督所传讲的整个圣道做为外延,则基督就失去了内涵,毫无意义。信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不能使人得救,这不是基督所传的福音。
所以说,基督所强调的并非是信不不信,而是信什么的问题。当时的宗教领袖坐在摩西的位置上,但却不信摩西。当基督讲不要贪财、不要贪得人的称赞、善待孤寡、邻舍的时候,反对基督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正是摩西的律法。基督并不反对任何摩西的律法,乃是反对单以人前的敬虔的外表来取代神面前真实的良知。所以基督才批评他们,因为他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他们实在是颠倒了真敬虔与假敬虔,成为实实在在的假冒伪善。而基督强调对神的属灵的信,也即强调真敬虔,强调真正的公义、怜悯、信实,而拒绝任何伪善。基督希望把当时形式化的宗教重新带回真实的信仰。
基督不断更正人们错误的“遗传”教训,这也包括更正人们只说不做的风气。所以基督强调门徒不能仅仅是听了道欢喜领受,更应该遵行。在主所讲的两个儿子的比喻中,不是口头顺服的大儿子为义,乃是实际遵行的小儿子为义。在四种田地的比喻中,只有听道后存在心里,然后日夜思想,努力遵行,生根建造,这样才能成为好土。而基督自己更是身体力行,给门徒做了榜样,展现了圣徒所应有的样式。“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在此无法细说主的所有教导,我们应该知道的是,基督强调“信”并非是强调“信”这种形式,而是反对任何形式。基督要求人们以虔诚和敬畏来真实的面对至高的主,一生真实的行在他的旨意之中,从而使神得荣耀。这正是属灵的信心,是圣经所一贯传讲的信息。
到了使徒时期,保罗成为了外邦人的使徒,致力于向外邦传教。保罗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外邦与犹太人的关系,他把此诉诸于“信”。正如同我在《神的义》中所讲过的,在罗马书中,保罗以“因信称义”做为立论的基础,全面阐述了希腊人与犹太人是如何的成为一体的。在加拉太书中,那些犹太基督徒认为希腊人应当行割礼,保罗同样是以“因信称义”做为依据对此加以批驳。(所谓的“行割礼”并非仅仅是“割礼”而已,乃是要遵从整个的犹太人的传统,包括洁净之礼等等,即要成为一个犹太人。割礼并非仅在浴室才能分辨出来,而是在生活的各方面都有体现的。)正因为神所要的乃是人的真实的内心,所以外部的形式并不能产生本质的分别,犹太人与外邦人在信心里同蒙应许,共同组成了真以色列人。这是神在福音里的奥秘。
但在保罗的其它书信中,“因信称义”就不是重点了,事实上几乎没有提及。其它使徒书信更是不会论到“因信称义”。在其它各处,提及信心的时候,则是不同的角度了。比如希伯来书,大段的论到信心的时候,是在讲应许、盼望,以此激励信徒要坚定、忍耐,持守真道。
保罗也反复强调,基督地上事工的首要目的并非是救人,而是荣耀神。他总结道“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 并叫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罗15:8)”。保罗自己的传道也是以荣耀神为根本出发点的。他说:
[腓 1:9-11](和合)
9) 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10) 使你们能分别是非,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11) 并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仁义的果子,叫荣耀称赞归与神。
保罗并非说。。。叫你们得救、得奖赏,而是说“叫荣耀称赞归与神”。并非如同异端阿民念主义所说的,信是为使人得救,好像若不信则神就不能赦免人似的。相反,信是为使神得荣耀,而这正是神的怜悯。主基督要万民做其门徒也是同样的意思。救恩临于万邦正是为使神的荣耀得着称赞,因此神才广施怜悯。毫无疑问,信徒也应该竭力遵行基督之道,好使神在我们身上得着荣耀。
若离开了“荣耀神”,“因信称义”就是异端邪说了,信本身就是为荣耀神,也包含着归荣耀于神。
正因为信的属灵的特质,在不同的需要下,圣经从不同的视角论及信心,这是不可以简化的,也不能一概而论。离开了这些背景“信”就失去了在各处本有的含义,甚至沦为异端邪说。信是属灵的,必须用属灵的眼睛来看待,否则就异变为另一种宗教仪式了,这与属灵的信是背道而驰的。
使徒时代之后,教会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历史,到了宗教改革的时代,天主教做为西方教会的主体已经严重的变质了,真道失落。经过几代人的孕育,马丁路德以“因信称义”为旗帜激起了不可抑制的改教风云。路德强调“因信称义”是与其做为修士苦修的背景相关的,也正是在天主教崇拜苦修的背景下,路德的“因信称义”才成为了真道的主要表达。
但在成熟的新教传统里面,“因信称义”并非是“第一位”的,而不过是诸多教义的一组成部分而已,并非福音的全部或者首要部分。要知道,先有摩西后有基督。在基督之前,神首先差遣的是施洗约翰。而基督在地上的事工,首先传讲的是天国的律法。加尔文写《基督教要义》的时候,也是把因信称义放在了重生悔改、圣徒生活准则之后,是在整部书的中部才提出来的。这并非说“因信称义”不重要,而是说每条教义都有其针对性和独特性,又是彼此不能分开的。基督是活的,基督的教义是一个活的整体,绝对不能拆开来孤立的看某一条教义。从活的整体上拆下来的孤立的教义是死的,只能是把人引向死路。
其实,单就“传福音”而言,福音根本与“因信称义”无关。传福音并非是传因信称义,传因信称义也并非是传福音。无论是基督的教导还是使徒行传中彼得、保罗对福音的宣讲都并非是在讲“因信称义”,而是在讲律法与基督。保罗讲“因信称义”的时候并非是在对不信的人传福音,而是讲给教会里已经信主的人,是神学院课程,是在处理教会中的教义问题和历史问题。有人说传福音的时候不应该讲预定论,这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基督常常对不信的人讲预定论。传福音的时候不应该讲“因信称义”倒是真的,若把“因信称义”当作是福音来传讲,则真的福音就丢失了。
毫无疑问,因信称义是新教的根基,但这是与天主教相比较而言的。从历史不难得出结论,教义是从护教学而来的,正因为要面对不同异端邪说的攻击,所以才形成了不同的相对应的教义。而这些对立面也就形成了这些教义的土壤,赋予它们以意义。然而,又由于教义本身是属灵的,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同一真道,所以,任何教义又渗透到了其他教义之中,共同组成了有机的整体。
有了这样的宗教历史观就不会把历史简单化、浪漫化。不难知道,以色列并非如一些幼稚的人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以律法为基础的宗教国家。以色列,尤其是摩西、大卫治下的以色列,同样是以“因信称义”为基础的。以色列并非是教会的预表,以色列就是教会。摩西的律法并非孤立的律法,而是建立在神对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应许之上的。首先要成为以色列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然后遵守摩西律法才具有了意义。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神才与他们立约,并赐给他们律法。所以,摩西之约本身正是对亚伯拉罕的应许的一个应验,是神对其后裔的祝福。所以说,律法是建立在应许之上的。神赐下摩西律法是为更近一步的应验应许,使以色列成为神的国度。守律法并非以色列得救的条件,而是在得救的地位上不失落的条件,是继续蒙神悦纳的条件。这些都是从以色列国整体而言的,也即教会的整体而言的。
从雅各而生的以色列人天生就具有了某种祝福,与神的约有份,而这是与人的行为无关的,而是单单与神的应许相关。他们并非行了割礼所以才是以色列人,而是因为是以色列人所以才行割礼。这样,以色列的身份就成为了他们蒙召的表现。但并非所有亚伯拉罕所生的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所应许的以撒是,其它儿女不是。以撒的双胞胎中又只有雅各才是那承受应许的。可见神并非是说所有亚伯拉罕的后裔都会承受应许,而是只有蒙拣选的才能承受应许。蒙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以色列虽然多如沙海,但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这正是教会的特征。今日之教会并非高于或低于以色列教会,今日之教会正是以色列教会的延续。听道、受洗加入教会是蒙召的表记,但并非所有加入教会的都是神的选民。事实上,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候,大多数的牧师、教师、平信徒都是与神无份的。在这末世,教会更是跌入大低谷。
正如《威斯敏斯特信条》所说的,新约与旧约并非不同的约,乃是同一又相同的约。神把摩西交托给了古以色列,把基督交托给了新约的教会。若以色列人凭血缘不能得救,教徒凭“水缘”就更不能得救。从整体而言,神移去了古以色列教会的灯台,但这并不否认以色列的余民仍然是主所喜悦、看顾的。相反的,某些背道的教会仍然多少会有圣灵的工作,但这也并不能证明神喜悦他们。神移去以色列的灯台,以此作为后世背道的榜样。神既然不爱惜原来的橄榄树,更不会爱惜那野生的枝子。那些背道的教会,神迟早也会移去他们的灯台,并追讨他们的债。
所以,做为教会,必须要持守、传讲纯全的真道,否则就会被神遗弃。而做为个人,更不能把他人的所言所行做为自己是否“合格”的标准,而要时刻警醒,唯以对神及神的话语的渴慕、忠心与敬畏来做为自己的守则,真实的在神面前寻求无亏的良心。
[多 2:11-13](和合)
11) 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12) 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13) 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
正如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时所说的,基督来,是为:“ 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的用圣洁、公义事奉他”。这才是属灵的信心,也正是历代圣徒用生命所见证的生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