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返璞归真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111119/
Anglo-Catholic的背景为C. S. Lewis提供了绝佳的生存空间。向神父告解、相信圣洗、领圣体、临终圣事、相信炼狱、为死人祷告、相信其它宗教可以得救、阿民念主义、相信进化论、否定圣经无误、回避永恒的刑罚、回避因信称义、回避基督的代赎——刘易斯的这些信仰你也许会大吃一惊,但他基本上仍然算是一个Anglo-Catholic——虽然他们不喜欢他。
不过没关系,至少天主教一直很欢迎刘易斯,他的书在天主教书店有一席之地,天主教作家甚至为刘易斯写传记。刘易斯的作品像路标一样指向天主教神学,几十年来,连续不断的,人们通过阅读刘易斯的作品而改宗到天主教,他们把刘易斯看做是使他们回归真理的引路人。但有趣的是刘易斯自己却没有公开的改宗,所以他们把刘易斯称作摩西:把大家领到了应许之地,但自己却没有进去。在天主教看来,圣公会最多只是天主教的模仿者,是赝品,所以他们骨子里看不起圣公会。但是,如此优秀、如此有宗教悟性、如此接近公教的刘易斯为什么却最终留在了圣公会呢?这在天主教看来是很有趣的事情,难怪他们专门的研究了这个课题。
更有趣的是新教居然也逐渐开始喜欢他。我们所能做的解释是:由于新教越来越背道,越来越偏离福音,所以就越来越喜欢同样不喜欢真福音的刘易斯。从天主教的角度,刘易斯没有太多需要批判的——他只是对玛丽亚有些误解,瑕不掩瑜。从新教的角度,刘易斯的问题,很早就有人警告过了。早在1963年(正是圣公会出身的钟马田呼吁大家离开圣公会的年代),Dr. Martyn Lloyd-Jones寄给Christianity Today的信中写道:
Because C.S. Lewis was essentially a philosopher, his view of salvation was defective in two key respects: (1) Lewis believed and taught that one could reason oneself into Christianity, and (2) he was an opponent of the substitutionary and penal theory of the Atonement.
钟马田果然犀利,正中要害。批判刘易斯的文献已经有很多了,我也不想再逐一探讨他的问题,而单就钟马田所指出的这两点展开。
到底是时代塑造了人还是人塑造了时代呢?若抽离了时代背景,有的人会成为大圣人,有的人会成为大罪人,而其实他们只是普通人。在历史的河流中,有几个能超越时代呢?在王永信牧师于六十年代所写的《真道手册》中有这样一段精彩论述:
任何信仰不论真假,都必须有其信仰的根据,或说权威。大体来说,从古至今,整个基督教界中信仰的根据可分三大类:
一、基督教的纯正信仰以圣经(神的话,也就是神自己)为信仰的唯一根基、凭据或权威。凡是圣经中的真理,我们完全接受;凡与圣经真理相违的道理,我们一概拒绝。
二、新神学派以人的理智为信仰的根据与权威。圣经一切内容之真实性,皆要以人的理智为衡量、为准则,凡理智所不能理解的(或说不合理智的),一概认为不可信,或弃置不谈。
三、罗马天主教则以其”大公唯一教会”及其一切传统与圣礼为永生之路、信仰之基。
精辟。基督教形形色色,但一切信仰的根本在于其权威/依据。历史历代,基督教信仰可分为三类:以圣经为权威的,以人为权威的,以教会为权威的。而“以人为权威的”又可细分为以理性为权威的和以感性为权威的两种,但其实这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说“我不相信任何权威”的人正是这种以人为权威的人)。
新神学派之所以要以理性为权威是有其背景的,这要从启蒙运动说起。
《真道手册》
主后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时,人类历史中发生了一个大觉醒,这一个觉醒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关乎信仰(心灵)的,一方面是关乎理智(头脑)的。信仰方面的觉醒产生了宗教改革(Reformation),理智方面的觉醒产生了文艺复兴(Renaissance)。这两个运动虽然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宗教改革是要恢复正确信仰,良心自由;文艺复兴是要恢复古典文化,思想自由),但其出发点及目的却完全不同。
宗教改革是以神为本位,文艺复兴是以人为本位;前者以圣经为根据,后者以文化为归依;前者产生了普世福音运动,后者产生了近代的人文主义(Humanism);前者的中心是神,后者的中心是人;前者注重信心,后者注重理智。
信心是强调神的能力,神能作什么。理智是强调人的能力,人能作什么。信心高举神,理智高举自我;信心让神居首,理智要人自己作头。这就是自古以来神与人之间的问题中心-倒底谁是主人,谁有主权,谁该居首位,谁应作中心?
神创造了万有,他是世界的主人翁,宇宙归他掌管,他应被尊为至上,他该是全人类的中心。
但是因着人与生俱来的骄傲与”自我”,人处处愿意向神独立,不愿服在神主权之下。亚当、夏娃犯罪堕落就是因为他们要”自己作主”而违背了神的吩咐。这也是基督教历代所发生之矣谒邪说的根源;人类不愿接受”代赎性”的救法,因为接受这一个救法,个人需要要谦卑,需要低头;人类情愿自己制造一个不需向任何人或神低头的”自救性”的办法,一方面安慰自己的良心,同时并可满足个人的骄傲。。。。
人类头脑的开朗,理性的觉醒本是好的,但可惜的是当头脑知识增加时,骄傲与过份的自尊也同时增长。抵拒神,向神独立也一齐加多,这就是文艺复兴在这方面所带来的后果。人愈来愈多依靠自己的头脑,高举自己,而渐渐怀疑,甚至否认神的存在。于是人文主义之阴影,慢慢地笼罩了宗教改革所带来的正统神学,而理智也就开始胜过了信心。这就是近代神学败坏之开始,也即是新神学派、新正统派,以及最近的新新神学派(Neo-Liberalism)之远因。
人文主义(Humanism)侵袭正统神学思想之结果,动摇了圣经的权威,人崇拜知识,崇拜一己之能力,而渐渐对神的态度不再是信而是怀疑,遂渐渐导致新神学之产生。施拉麦克(Schleiermacher ,1768-1834,人称新神学之父)首先出来倡导主观见解,一切事物不能专以一个客观的标准-圣经为根据,而要以一己之主观感觉,一己之判断为主。
施氏死后不久,达尔文(Darwin)发表了他的进化论。世界上错误的学说原本不少,但多半与信仰无太密切关系。进化论之所以特别重要乃是因为它与人文主义前呼后应地摧毁了圣经在人心中的权威,败坏了人的信仰。甚至十九世纪兴起的圣经批判法也是多少受了达尔文思想之影响产生的。
新神学派兴起的结果,一方面高举了人的能力,一方面贬低了圣经的价值,他们对人类有无上信心,认为藉着教育、文化及科学之进展,人自己可以改进而臻完善,如此可建设地上乐园。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残酷事实,震醒了多少新派人士的迷梦,他们人间乐园的幻想好像是愈来愈无望。后二次大战发生,其悲剧祸害尤远甚于前者,整个世界卷入战争凶杀之漩涡。如此迫使这些新派人士不得不脱掉他们的乐观眼镜,而实际地正视人类罪恶的本性。人类自己无法建造乐园,于是他们中间不少对人类的信心开始动摇,对人类失望,他们开始在人类之外寻求权威,寻求出路。。。。
新正统派的思想非常微妙,他们用圣经的名词而予以新的解释,使很多信徒一时不能察觉其伪,甚至很多信仰纯正的神学生初听时也不能分辨其虚,直到后来被这种思想灌输日深,欲脱而不能自拔了。。。。
信仰纯正的人都知道,神的道向人类显明,一方面是藉着成了肉身的道-耶稣基督。另一面是写出来的道-圣经。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道,完全代表神,对我们有绝对的权柄,我们也相信全部圣经是神的话(道),完全代表神,是我们绝对的权威。
但是新正统派只承认这真理的一半,他们仅仅相信耶稣是神的道,而圣经不过是为神的道作见证,圣经的本身不完全是神的话。
他们说圣经里面”包藏”神的话。任何一处经文必须先对我们发生了作用,然后这一处经文才能算为神的话。在这里,巴特神学显然仍未能脱离新派的主观思想态度。圣经的正确性,不以一个客观的权威为准,而以个人感觉与理智判断为据。。。
王永信牧师从启蒙运动到新正统派一气呵成,我辈只有写注脚的份了。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的区别在于前者宣讲人的原罪,认为人是“完全堕落”的,世界也是受诅咒的,而后者则积极的评价人类本性和世界,这种对人类的自信熏陶出了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
另一方面,自宗教改革起始,一个世纪的宗教冲突和战争使世俗的人们厌倦了。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会把战死沙场看做免受炼狱的捷径,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会把为真道牺牲看做自己的荣耀和本分,他们都不会觉得无可忍受,逆境使他们更加虔诚,也使他们更加忠于自己的信仰。但是,对于那些出来打酱油的人,他们加入某间教会只是为了找个好老婆,或者是社交归属的需要,没事去教会唱唱诗还行,让他们为信仰洒热血是不可能的。遗憾的是,大多数人正是这一类。他们早已厌倦了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对立,因为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品质。他们向往的是快乐、包容、健康、富裕、成功——是美好社会,而不是纯正的信仰。所以,这些人就开始寻找新的宗教改革之路——对新教的改革。
出路在哪里呢?理性在世俗领域的成功使他们看到了新的救世主。牛顿以理性为宇宙立法,建立了包罗万象的普世统一系统,美妙的让人叹为观止。理性似乎是洞悉真理的钥匙,可以解开宇宙的奥秘。宗教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他们不够理性,信仰会有冲突,但理性不会。所以应该以理性为宗教立法,剔除掉其不合于理性的成分——尤其是特殊启示——这样人类社会才能够进步。人类不但有能力凭自己的感官与理性发现真理,而且必须这样做,否则就是愚昧。
这样,就形成一种崭新的知识论:以人类理性的普遍原则,以及人类共有的宗教观念为中心,批判任何特殊启示。他们认为,不可以把任何东西看为是真的,除非它与正确的理性和谐一致,又符合物质的本性。总之,只有理性的力量才可以发现真理,而传统与权威则是受质疑的对象。
当把这种知识论应用于基督教的时候,他们认为,真正的基督教应当是合理的、普世都可以接受的,主要关注于社会与个人道德的,总之不要为一些不必要的教条争来争去。这种17世纪的思潮最终演变成了自然神论而走到了终点。但其思维模式却影响到了后来的普世合一运动与自由派神学。他们的传统就是强调人性、理性与包容、厌恶教义。
自由派并非无神论,这是严重的误解。自由派兴起于20世纪初,是人们面对现代性而做出的回应。他们认为,一定要从现代文化、哲学、科学的角度来重新建构传统的基督教信仰,一定要剥离任何现代思想无从相信的传统教条,否则基督教就会被淘汰。
自由派的“精髓”在于其完全臣服于现代性——理性、知性、人文主义。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他们开始对圣经进行高等批判,同时进化论哲学也渗透入宗教信仰。他们坚持乐观的人论,在宗教体验中以人为中心。他们把上帝道德化,并相信任何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神。
受现代宇宙观的影响,自由派无视次序与权威,而是强调统一性与连续性,这就降低了启示宗教与自然宗教、基督教与异教、重生得救者与失丧者、基督与我们、神与人类之间的差别。
毫无疑问的,自由派清一色的是阿民念主义者,又全部都是普救论或者包容主义者。他们不能容忍审判、地狱之类正统教义。他们认为“地狱是人们自己决定远离天国而造成的意识状态”,“不是神审判他们,而是他们自己审判了自己”。H. Richard Niebuhr讽刺他们是:“没有怒气的神,借着没有十字架的基督,将没有罪的人带进没有审判的天国”。
刘易斯反对自由派,遗憾的是他本身也是自由派——至少其思维模式如此。
与同时代的人一样,刘易斯是个理性主义者,理性是他的权威。他坚定的否定圣经无误,在他看来,就可信度而言,圣经与其它同类作品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他的圣经论与新正统派有些像。不同的是,刘易斯在否认圣经的权威性的同时又认为“好导师”很重要。所以,其启示论是与天主教很类似的:传统大于圣经。
all Holy Scripture is in some sense, though not all parts of it in the same sense, the word of God.
[Reflctions on the Psalms, p19]The human qualities of the raw materials show through. Naivety, error, contradiction, even (as in the cursing Psalms) wickedness are not removed. The total result is not “the Word of God” in the sense that every passage, in itself, gives impeccable science or history. It carries the Word of God; and we (under grace, with attention to tradition and to interpreters wiser than ourselves, and with the use of such intelligence and learning as we may have) receive that word from it not by using it as an encyclopedia or encyclical but by steeping ourselves in its tone or temper and so learning its overall message.
[Reflctions on the Psalms, p94]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刘易斯并没有错,字面解经未必是对圣经的尊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圣经是充满事实错误的著作,也不意味着理性在圣经之上。刘易斯的作品并不会以圣经为其依据,因为他根本就不把圣经当作其合法依据。圣经不是他的武器,而是累赘。事实上他是以进化论的哲学观来看待圣经的,甚至连基督都不是无误的。
“Assuredly, I say to you, this generation will by no means pass away till all these things take place,” certainly the most embarrassing verse in the Bible. The one exhibition of error and the one confession of ignorance grow side by side. That they stood thus in the mouth of Jesus himself, and were not merely placed thus by the reporter, we surely need not doubt…. The facts, then, are these: that Jesus professed himself (in some sense) ignorant, and within a moment showed that he really was so.
[The World’s Last Night and Other Essays, pp. 98-99.]
轻视圣经似乎不是什么严重的神学问题吗!有些无知的人甚至以此为其优点呢。不错,骄傲——对神的骄傲从来都是人类的优点。但正如王永信在那个年代所说的,只有三种信仰,只有三种权威。离开了圣经权威,就陷入了理性与教会的权威。新教之所以为新教,第一个核心教义就是“唯独圣经”,这是新教的根本所在。信仰与理性的区别在于前者视圣经为神无误的默示、清楚的默示、自我显明的默示、完备的默示,然后把教义忠心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之上,让理性降服于圣经之下。而基于理性的“信仰”则是把理性看为最高权威,一切都要接受理性的批判,尤其是圣经和传统。
不相信圣经的人能有多么好的信仰呢?我们能期待其能有多么好的信仰呢?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致命错误。离开圣经,必然陷入虚妄。而刘易斯的整个信仰却没有一条是建立在圣经之上的。有人以为刘易斯是一个“有神论”就以为他是朋友,就以为他是多么多么的给力,讽刺的是,绝大多数异端和异教也都是有神论,而圣经六十六卷书千百条的教义,就是没有一条来论证“有神”。
一旦把“理性”这头狮子放出笼子,它就会一步步破坏信仰的根基。因为理性属于人性,而人性是堕落的,它总会尽力抬高自己——至少要高过神。人文主义的悲剧就在于它是人文主义的。只要第一脚踏上这条路,就已经与信仰相背道了。何况刘易斯走的太远了。
Roughly speaking, the word Faith seems to be used by Christians in two senses or on two levels, and I will take them in turn. In the first sense it means simply Belief—accepting or regarding as true the doctrines of Christianity. That is fairly simple. But what does puzzle people—at least it used to puzzle me—is the fact that Christians regard faith in this sense as a virtue. I used to ask how on earth it can be a virtue—what is there moral or immoral about believing or not believing a set of statements? Obviously, I used to say, a sane man accepts or rejects any statement, not because he wants or does not want to, but because the evidence seems to him good or bad. If he were mistaken about the goodness or badness of the evidence that would not mean he was a bad man, but only that he was not very clever. And if he thought the evidence bad but tried to force himself to believe in spite of it, that would be merely stupid.
Well, think I still take that view…
Now just the same thing happens about Christianity. I am not asking anyone to accept Christianity if his best reasoning tells him that the weight of the evidence is against it. That is not the point at which Faith comes in. But supposing a man’s reason once decides that the weight of the evidence is for it. ….
Now Faith, in the sense in which I am here using the word, is the art of holding on to things your reason has once accepted, in spite of your changing moods. For moods will change, whatever view your reason takes…[Mere Christianity]
与自由派相同,在刘易斯看来,人天生具有认识真信仰的能力,一个人归信基督所需要的是证据、知识、严谨的思考,若他不相信基督,只是因为他不够聪明而已。这是自然神论的思维,与圣经教导相去岂止十万八千里了。
其实,严格的讲,刘易斯的护教学并非是基于理性的,而是基于心理学的。他并非是以归纳、演绎之类的方式来思考,而是以想象、类比、说服的方式,我称之为主观理性。事实上这并非理性,而是心理性——这是欺骗老太太的把戏。举个例子,按照他的思维,耶稣要么是疯子、要么是骗子、要么是神,没有其它选择。太有道理了!鼓掌!
但请问,一直跟着耶稣的叛徒犹大以为耶稣是什么呢?
面对基督,你无法做理性选择!因为你们看是要看见却不明白,听是要听到却不晓得!
看来,钟马田对其第一个指控刘易斯是当之无愧的。
认识论上的根本性错误必然导致救恩论上的错误,事实上正是其救恩论的错误导致了其认识论上的错误,这两者是分不开的。
以信心为例,信心本来是与认识论相关的,但同时又是与救恩论相关的。在刘易斯看来,人可以靠理性而获得信心,只是无法保持信心与感情的和谐。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人是没有能力过得胜的生活的,是没有能力的。所以,人要对自己(行善的)努力感到绝望,彻底信靠基督——相信基督会以某种方式让自己具有与基督同样完美的(对律法的)顺服。这样,才能行出更好的善行。这才算是与神“建立了适当的关系”。
这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刘易斯却是在“因信称义”的意义上讲这件事情的。事实上,刘易斯对“因信称义”的理解与天主教是一致的(天主教的问题要另文展开了)。在刘易斯看来,人并非因为信基督而被神称为义,而是因为信基督而使自己更完美,然后才满足了与神“合宜的关系”。
有人说刘易斯所有的著作中都没有谈到过“因信称义”,甚至连巴刻也含蓄的批判过此点。
By ordinary evangelical standards, his idea about the Atonement (archetypal penitence, rather than penal substitution), and his failure ever to mention justification by faith when speaking of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and his apparent hospitality to baptismal regeneration, and his noninerrantist view of biblical inspiration, plus his quiet affirmation of purgatory and of the possible final salvation of some who have left this world as nonbelievers, were weaknesses; they led the late, great Martyn Lloyd-Jones, for whom evangelical orthodoxy was mandatory, to doubt whether Lewis was a Christian at all. His closest friends were Anglo-Catholics or Roman Catholics; his parish church, where he worshiped regularly, was “high”; he went to confession; he was, in fact, anchored in the (small-c) “catholic” stream of Anglican thought, which some (not all) regard as central…
[Still Surprised by Lewis, J. I. Packer, 1998]
事实上,这是不公道的,刘易斯的确没有提到过新教版本的“因信称义”,但是,他却提到过天主教版本的“因信称义”,虽然他并没有把这个标签贴上去。在本来应该出现因信称义的地方却出现了成圣的话题,而这两者却是风马牛不相及。刘易斯之所以不提因信称义并非失误,而是因为他根本不信这个。
若说新教只有两大核心信仰的话,一是“唯独圣经”,二是“因信称义”。刘易斯轻描淡写的否定了这两者:这些并不重要吗!刘易斯最常采用的是回避,不能回避的时候则以“包容”而一笑置之。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刘易斯所向往的是天主教神学,他又怎么可能会为新教辩护呢?包容你们已经很给面子了吗。但这只是开始。
福音的核心是什么呢?是基督的代赎。基督代替我们这些蒙拣选的罪人承担了本应我们来承担的刑罚。既然此点如此重要,毫无疑问,刘易斯一定会否认此点了。
Now before I became a Christian I was under the impression that the first thing Christians had to believe was one particular theory as to what the point of this dying was. According to that theory God wanted to punish men for having deserted and joined the Great Rebel, but Christ volunteered to be punished instead, and so God let us off. Now I admit that even this theory does not seem to me quite so immoral and so silly as it used to; but that is not the point I want to make. What I came to see later on was that neither this theory nor any other is Christianity. The central Christian belief is that Christ’s death has somehow put us right with God and given us a fresh start. Theories as to how it did this are another matter.
[Mere Christianity]
基本上,刘易斯认为新教的替代赎罪论(penal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是愚蠢的,虽然他不敢公然的如此表达。天主教与新教的代赎理论是截然不同的,为了达到包容(回避)的目的,刘易斯抛出了其惯用的手法:这个理论根本无足轻重,你爱怎么信就怎么信,你需要知道的是“基督的死让我们与上帝和好了”,这才是基督教,那些理论不是。
好像有道理呦!我们不需要知道维生素、蛋白质的理论仍然可以吃一顿好饭,理论根本不重要吗!所以对基督的死如何拯救了我们的理论解释根本不重要,错了都没关系,重要的是基督的死真的拯救了我们!
诚然,就救赎的客观性而论,基督的死拯救了我们,这的确与我们对此的理论解释没有任何关系。但岂止与理论没有任何关系而已!连与我们是否知道“基督的死拯救了我们”这回事都没有任何关系!基督的救赎是神自己的单方面行动,是历史上的客观事实!
但是,救赎又有其主观性一面,也就是圣灵把基督客观成就的救恩通过圣道的宣讲而施行在选民身上,使我们在今生就享受到救恩的果效。就救赎有其主观性而言,我们需要听道,需要明白福音,需要学习圣经的话语。而圣经中的福音却不仅仅是声明“基督的死拯救了我们”而已,否则圣经一页纸就足够了。可以说,整本圣经都是在讲基督的死是如何的拯救了我们,都是在讲神如何处理我们的罪。整本圣经都是在诠释这个“理论”,恰恰这个“理论”才是福音。
刘易斯显然错误的把救赎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混为一谈,偷梁换柱。我们不要责怪刘易斯不明白福音,因为他不信圣经。既然不信圣经,自然不会按照圣经来理解福音。他不会在意整本圣经都是在讲什么,并以为这些理论无足轻重,以为这是人发明的理论,正如同他认为圣经是人写的一样。所以,他只从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的公分母中看到了福音的书皮,却没有看到福音本身。
我们也可以认为刘易斯的这种思维是受到了天主教的影响。天主教把信心分为明显的信心和隐晦的信心两种。什么是“隐晦”的信心呢?就是你只需要同意,而不需要明白。用在教会上,你只需要同意教会的信仰,而不需要明白教会到底是什么信仰。若用在救恩上,则成为了你只需要同意基督赎罪这回事,而不需要明白其真正含义。那么,我只需说我同意圣经,而不需要明白圣经了,请问这是信仰吗?按照巴刻的话说,这叫只有信心的内涵,却没有信心的外形。信心的内涵确实都在圣经里,但若不明白圣经,那么这些内涵对你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有明白之后,信仰才能由之内而行之外,才能使你有信心的力量。所以,我们不但笼统的说信神,而且要具体的知道信的是什么样的神,也不能笼统的说信基督的救赎,而且要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救赎。
在刘易斯看来,基督是神的道,而圣经不是。所以,刘易斯所说的“道”就只有事实的成分而没有内容了,是不可道的“道”,是不可言说也不必言说的。即使言说也是虚的,只是“帮助人理解”而已,对错都无关紧要,只在于能否帮助的到你。按他的说法,你只需信书皮上的书名就好,书的内容是无所谓的。事实上他自己又写了一本书让你看。
但信仰的对象到底是什么呢?不止是这些“事实”,而且也包括那些“道”。神的道不是不可道的,因为神道出了这个道,神的道是自己说话的,道所说的话正是道所道之道。所以,在马可福音中,基督一开始传“道”的时候就说,天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什么是“福音”?基督所传的就是福音。福音本身就是一个道理,是可传之道。所以,信之对象,不止是神、基督、救恩等客观对象,而且包括基督、先知、使徒所传讲的道理,包括整本圣经的历史见证和神学见证。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信之功用并非仅仅是“拯救”你而已,正确的信心是荣耀神的。若你想感谢一个人,说谢谢你送我的蛋糕,但那个人却没有送过你蛋糕,请问他会为你的感激而高兴吗?错误的信仰不但不能带来正确的感恩,反而会带来羞辱。只有明白了神之伟大才能因神的伟大而赞美他,你若不觉得神伟大,但由于不得不赞美而口头上说神伟大,请问神会因此而得荣耀吗?同样的,只有明白救恩的真意,才能按照救恩的本来之荣耀来感恩、赞美神。对于救恩,我们信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真实的经历神的救恩。而我们经历了这个救恩之后,更要传扬、赞美这个救恩。我们感恩于神的救恩的时候恰恰是在经历神的救恩。这些并非是可以分开的,而是相互促进的。我们或许不需要知道天体是如何运行的,也不需要知道人体奇妙的构成,但当我们知道了这些的时候,我们就会更加的看到神之美妙、神之智慧、神之丰盛。所以科学家的理论才成为了对神的赞美诗,而不仅仅是世俗的理论而已。而对我们而言,神之最奇妙、最能反映神之荣耀的是什么呢?当然是基督的救赎了!有人会觉得救恩之道枯燥无聊,或只是碍于舆论压力而不得不点头同意的教条,但我却以他为至宝,我要日日思想他,夜夜以他为乐。
我再借用他们自由派的鼻祖Albrecht Ritschl的思想来重新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我们虽然不需要知道维生素、蛋白质的理论也能吃饱,但是,却需要知道这些食物是否是自己有权力吃,是否是属于自己的,是否可以吃。维生素、蛋白质的理论所处理的是事实,是事实的判断。而这些食物自己是否有权力吃则是处理价值,是价值判断。事实的判断是关乎客观事实,属于科学、历史的范畴。价值的判断则是关乎伦理、道德,属于信仰/宗教/法律的范畴。不知道维生素理论最多只是很笨而已,但吃不属于自己的食物则涉及到人品问题。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范畴,却往往是耦合到同一事物上。
回到救恩论。神如何重生了我们,如何救赎了我们,其“物理原理”是我们无需关注的,也是不可能明白的,因为圣经根本没有启示。但是,其宗教意义却是另外一回事。任何对这一事实的解释本身并非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这些解释本身就是信仰。
刘易斯显然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也混为一谈了。
更有趣的是,天主教对救恩的解释基本上是一事实判断,而新教对救恩的解释却是价值判断(难怪刘易斯看不到其中的价值,因为他相信的是天主教的救恩观吗)。新教的替代赎罪论本身是一法律意义上的解释,赎罪本质上就是律法性的,处理的是律法与罪之间的问题。而法律本身当然是价值性的而不是事实性的。这可不是无足轻重的,而是与“因信称义”内里相通的。新教的因信称义是律法性的称义,代赎同样是律法性的代赎。刘易斯不接受赎罪论是因为他不承认人应当承担神的刑罚。
我再以反例来说明刘易斯的荒谬之处。既然救恩的理论本身无所谓,那么,我完全可认为基督的死感动了父神,所以父神刚硬的心软了下来,所以就赦免了我们。我也可以认为我们被魔鬼俘虏了,魔鬼不肯放人,上帝没有办法,只好让基督以其血为赎金交换回了我们。我又可以认为基督愿意为我们去死,这表达了神的爱,这感动了我们,使我们自愿的与神和好了,这样我们得救了。我还可以认为基督以死来顺服神,为我们做了好榜样,我们依靠这个榜样的力量而顺服神,从而得救。我甚至可以认为上帝让基督来是为拯救人们,但出乎意料的是人们却把基督杀死了,于是基督没办法,只能将错就错,干脆去赎罪算了。。。显然,这些说法严重改变了福音的本质。请问,若对基督的死的解释根本无所谓的话,为什么这些解释却足以使我成为异端呢?
无疑,对救恩的解释是致命的。认为“救恩论不重要”这一观点本身正是一种救恩论,这种救恩论的错谬之处我们已经从数个角度阐明了。
不止救恩论如此,整个教义都是这样。刘易斯以随口而出的“无所谓”三个字抹杀了教义的重要性,然后又提供错谬的教义来替代。在他看来,反正无所谓吗,即使是错的也没有关系喽,只是帮助你理解的吗。所以,你就无法批评他的教义是错的了。他又不信圣经,自然可以信口开河。有趣的是,刘易斯只在最关键的时候才使出这一杀手锏,比如“因信称义”,比如基督的代赎,而这些正是福音的核心之所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刘易斯根本不信这福音,所以他需要种种的道理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空间。
我有一位研究佛法多年的朋友,他对基督教的态度与刘易斯对新教的态度如出一辙。在他看来,基督教是佛教诸般法门中的一个低等的法门。所以,他会说:你信基督是神的儿子,信基督替你承担刑罚,信基督能救你,这都是真的,这都没有问题——如果你喜欢的话。但请不要说别的宗教的长短,你不能因为别人与你不同就与别人争论,这不是你所能知道的。你若喜欢基督教就信基督教好了,不喜欢也没有关系。信什么都是次要的,宗教并不能使你得救,而是帮助你理解,给你提供方便。重要的是要做个好人。
刘易斯对教义的态度具有了佛教所说的“诸法无我”的雏形。但这种态度本身不正是一种教义吗!可惜这不是合于圣经的教义。读过刘易斯的作品,若你也认为这些基要“理论”不重要,那么你已经走上歧途了。若更进一步的认可了他提供的那比较容易接受的“理论”,那就更是可悲了。
那么,新教又为什么会持有律法性的替代赎罪论呢?这当然是因为圣经的启示。但为了加深理解,正如刚刚所说的,救恩论是与因信称义相通的。不讲因信称义就不会明白替代赎罪论,而这些的基础却是罪论。
罪是什么?罪是如何而来的呢?新教认为罪的本质是得罪神,是招惹了神的愤怒,具体的说则是违背了神的律法。所以,罪的第一本质是律法性的。亚当因违背诫命而得罪了神,招致其所有后代处于罪人的地位,生而为罪人。正因为罪本身首先是律法性的,所以赎罪才首先是律法性的,称义更是律法性的。
对刘易斯而言,他从神学上不相信创世纪的前三章,又全面接受进化论,所以,他自然也不会接受圣经中的罪论。在他看来,罪只是指人的一种不足。他认为罪的本质仅仅是“骄傲”,这就像落水人面对救生员的挣扎一样,使人无法更好的与神相交,无法成为更高的造物。他认为神本身并不在意人的罪,神只是为了人自己的好处而让人离开罪。
这种罪论导致其救恩论变成了帮助人从这种不足中进化:“上帝把他自己放一点到我们里面”,“帮助我们”。由于我们需要的是上帝“照自己的本性从来不做的事”,所以,上帝需要成为人,能够做这些事,然后才会更好的“帮助我们”。
在Mere Christianity的第二章第四节中,刘易斯抛弃了正统的律法性的代赎论,然后提出了一种债务性的赎价理论,然后,在解释这个赎价的时候,又把其解释为人的“悔改”与“不足”。抛开这些障眼法,刘易斯所持的救恩论是:人需要悔改,人却不能“完美”的悔改,于是,基督自己通过经历死亡获得了可以帮助人悔改的能力,然后帮助人悔改,同时帮助人“改进”。
——这就是刘易斯的救恩论。
揭开层层朦胧的面纱,露出的是修女的微笑。
也可以说,刘易斯的核心信仰是进化论式的。人类既然是进化而来的,人类的前途也自然是以进化来解决的。其实他所关注的并不是基督的救恩,而是基督的道成肉身。基督的神人二性对人类而言是一个“新的物种”,道成肉身为人类注入了新的基因库,使人可以借此而进化为更高层次的物种——与神更接近的物种。所以,对刘易斯而言,罪之类的名词其实是很烂的表达,而基督的死而复活也是在进化的意义上得以诠释的,天国则是进化的最终境界。
What, then, is the difference which He has made to the whole human mass? It is just this; that the business of becoming a son of God, of being turned from a created thing into a begotten thing, of passing over from the temporary biological life into timeless “spiritual” life, has been done for us. Humanity is already “saved” in principle. We individuals have to appropriate that salvation. But the really tough work – the bit we could not have done for ourselves – has been done for us. We have not got to try to climb up into spiritual life by our own efforts; it has already come down into the human race. If we will only lay ourselves open to the one Man in whom it was fully present, and who, in spite of being God, is also a real man, He will do it in us and for us. Remember what I said about “good infection.” One of our own race has this new life: if we get close to Him we shall catch it from Him.
Of course, you can express this in all sorts of different ways. You can say that Christ died for our sins. You may say that the Father has forgiven us because Christ has done for us what we ought to have done. You may say that we are washed in the blood of the Lamb. You may say that Christ has defeated death. They are all true. If any of them do not appeal to you, leave it alone and get on with the formula that does. And, whatever you do, do not start quarrelling with other people because they use a different formula from yours.
[Mere Christianity]
在刘易斯看来,基督所带来的救赎是物种性的,是全人类的原则性的得救。这“一丁点儿”人所不能做的工作是由基督完成的,而剩下的则是要靠各人的“自由意志”来解决。人要“靠近”基督,从而得到“好的影响”,从而完成进化。
进化成什么呢?“of being turned from a created thing into a begotten thing”,基督是begotten的,而人类也会成为begotten的!让我给您解释这包含着什么意思。这意味着人类不是按圣经中所说的被父神收养为儿子、被赐予儿子的名分,相反,人不再是受造物,而是像基督一样在本质上成为被生的儿子!!!
请注意,刘易斯是从赎罪的角度来讲这个问题的。这就是刘易斯拿来替换“You can say that Christ died for our sins”的理论。
引文的第二段除了其惯用的手法之外,刘易斯还特意使用了半句式的印象派表达。你以为他所说的“They are all true”的对象正是传统信仰吗?不,这些排比的表达每一分句都是留有足够余地的。接着还要说,你不喜欢这些就丢掉好了!最后,还要警告你不许对此有异议,有异议请保留。下手真够狠的。
犯完了一连串的致命错误,毫不奇怪,刘易斯最终走到了普救论。
There are people who do not accept the full Christian doctrine about Christ but who are so strongly attracted by Him that they are His in a much deeper sense than they themselves understand. There are people in other religions who are being led by God’s secret influence to concentrate on those parts of their religion which are in agreement with Christianity, and who thus belong to Christ without knowing it. For example, a Buddhist of good will may be led to concentrate more and more on the Buddhist teaching about mercy and to leave in the background (though he might still say he believed) the Buddhist teaching on certain other points. Many of the good Pagans long before Christ’s birth may have been in this position.
[Mere Christianity]I think that every prayer which is sincerely made even to a false god or to a very imperfectly conceived true God, is accepted by the true God and that Christ saves many who do not think they know Him.
[ Letters of C. S. Lewis, 428.]I had some ado to prevent Joy (and myself) from lapsing into paganism in Attica! At daphni it was hard not to pray to apollo the healer. But somehow one didn’t feel it would have been very wrong–would have only been addressing christ subspecie apollonius.
[C.S. Lewis to Chad Walsh, May 23, 1960, cited from George Sayer, Jack: A Life of C.S. Lewis, 1994, p. 378].
好吧,在刘易斯看来,“好宗教”、“好哲学”都是可以得救的,而且事奉巴力、亚斯他录、亚舍拉、大衮与事奉神并无本质区别。难怪他和他老婆居然忍不住想拜阿波罗了。这些其实与天主教的信仰都是相通的。
但是,更准确的事实却是,刘易斯正是因为相信普救论而接受基督教的。
To me, who first approached Christianity from a delighted interest in, and reverence for, the best pagan imagination, who loved Balder before Christ and Plato before St. Augustine, the anthropological argument against Christianity has never been formidable. On the contrary, I could not believe Christianity if I were forced to say that there were a thousand religions in the world of which 999 were pure nonsense and the thousandth (fortunately) true. My conversion, very largely, depended on recognizing Christianity as the completion, the actualization, the entelechy, of something that had never been wholly absent from the mind of man.
[God In The Dock, C. S. Lewis, p. 132. ]I couldn’t believe that nine-hundred and ninety-nine religions were completely false and the remaining one true. In reality, Christianity is primarily the fulfillment of the Jewish religion, but also the fulfillment of what was vaguely hinted in all the religions at their best. What was vaguely seen in them all comes into focus in Christianity.
[God In The Dock, C. S. Lewis, p. 54. ]
刘易斯认为,其他“好宗教”、“好哲学”与犹太教(本质上)一样,他们都在基督教里获得了成全。正因为如此,所以刘易斯才会相信基督教。也就是说,若基督教坚持说其他宗教不能得救,那对不起,刘爷就不赔你们玩儿了!
看来,钟马田的第二个指控对刘易斯来说远远超过了“当之无愧”四个字可以形容的。
现今人本的思潮越来越高涨,远非二战时期可比,刘易斯的再次流行重新为我们诠释了那千年不变的法门:只要足够的侮辱神,只要足够的败坏真道,只要把福音篡改的足够使人不得救,人们就会喜欢你,就会欢迎你。人的真实信仰会从各个角度渗透到其作品中,毒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渗透到食物中的毒药。
刘易斯的普救论(准确的说是包容/兼容论)是与其救恩论一脉相承的。他对救恩的理解决定了其对其他宗教的理解。更进一步的,这就决定了其对各宗教、基督教各宗派的态度。若连异教都是得救的,那么,基督名下的各宗教和宗派又何必争来争去呢?在刘易斯看来,天主教、东正教、抗罗宗、圣公会这四大分支都是得救的,没有本质区别。所以,刘易斯是一个坚定的普世合一运动的倡导者。而Mere Christianity正是以此思想为指导写成的。
但不要忘了,“普世合一”本身就是一个信仰,而这个信仰却是不合于圣经的。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刘易斯才不在乎圣不圣经呢。刘易斯坚决不同意以圣经为依据,因为这太愚蠢了。没有了圣经,就没有了争论,没有了教义,就有了包容,一切都好办了。
与其他新派不同的是,刘易斯虽然不尊重圣经,却很尊重Anglo-Catholic的传统,至少是努力使自己表面看起来不太出格。这与其心理学式的思维有关,他既然陶冶于传统之中,与传统相合的就对他的心理最有说服力。这使他全面向天主教靠拢,同时也为人们铺就了一条通往罗马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