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义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110613/

But when Simon Peter saw it, he fell down at Jesus’ knees, saying, “Depart from me, for I am a sinful man, O Lord.”

“主啊,离开我,我是个充满罪恶的人”。在所有使徒当中,彼得是最让人感动的。他有单纯的心,他的率直来自于真诚质朴,他的悟性是最高的。听完基督的讲道,面对刚捕上来的两船鱼,他隐约感觉到了同船的这一位是谁,他也知道自己是如何的污秽。因此,他跪下来,请求这一位离开他。

那时我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

以赛亚也有类似的经历,有谁能见智圣者而得存活呢?

从伊甸园开始,亚当的子孙都直觉上躲避神,妄图以此逃避神的愤怒与良心的谴责。人是罪人,神是圣洁者,罪人如何在神里面寻得安息呢?

[诗 32:1-11](和合)
〔大卫的训诲诗。〕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细拉〕 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细拉〕 为此,凡虔诚人都当趁你可寻找的时候祷告你;大水泛溢的时候,必不能到他那里。 你是我藏身之处;你必保佑我脱离苦难,以得救的乐歌四面环绕我。〔细拉〕 我要教导你,指示你当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劝戒你。 你不可象那无知的骡马,必用嚼环辔头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驯服。 恶人必多受苦楚;惟独倚靠耶和华的必有慈爱四面环绕他。 你们义人应当靠耶和华欢喜快乐;你们心里正直的人都当欢呼。

诚如大卫所述,“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这样的人是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大水泛溢之时神必做他的藏身之处。“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

不错,人是罪人,神是圣洁者,神必不以有罪为无罪,但神却有赦罪之恩。

这就是信。

旧约如此,新约亦如此,因为并非有两个约,而是同蒙一个约,同蒙一个应许。

以罗马书为例。若说罗马书的重点是论述因信称义并不为过,准确的说是神的义无分别的归给凡信靠基督的人。保罗为什么要强调信呢?是为了归荣耀于神、归义于神。

为此,开篇,保罗指明“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个核心之后,就阐述神的忿怒与人的不义(1:18-32),之后阐述了神的审判是公义的(2:1-11)。既然神的审判是公义的,那么犹太人可以靠肉体上亚伯拉罕的血统以及对摩西律法的继承而得称赞吗?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2:12-29),因为神并不偏待人。

可见,犹太人与外邦人在神面前是同样对待的,既然这样,那么犹太人又有什么“特别”的呢?保罗反问道,神的圣言交托给了他们不就是特别之处吗?他们不信服神的道能证明神的不信实吗?反而,他们的不信恰恰表明了自己的罪与神的义(3:1-8)。

那么,外邦人比犹太人更强了?当然不是(3:9-20)。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充满罪恶的人,并没有分别,而神的审判也没有分别,没有谁比谁更强,没有谁能有理由夸口,众人都在神的愤怒之下。

到此,保罗的论述终于到了高潮(3:21-26)。显然,人由于自身的污秽、堕落而无法靠自己来蒙神称义,但神却赐给了人另一种义,也就是神的义。神的义是什么呢?就是“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在犯罪上众人并没有分别,在称义上众人同样没有分别。所有人都同样得罪了神,而所有称义的人都同样是白白的称义。这样,保罗把被某些法利赛人误以为是民族化、律法化的教义以普世的福音的形式阐明出来。

[罗 3:21-26](和合)
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罗 3:21-26](ESV)
21 But now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has been manifested apart from the law, although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bear witness to it- 22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for all who believe. 23 For there is no distinction: for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24 and are justified by his grace as a gift, 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is in Christ Jesus, 25 whom God put forward as a propitiation by his blood, to be received by faith. This was to show God’s righteousness, because in his divine forbearance he had** passed over** former sins. 26 It was to show his righteousness at the present time, so that he might be just and the justifier of the one who has faith in Jesus.

神的义并非是新约的新概念,而是贯穿整个历史的,律法与先知都是明证(21)。虽然律法与先知都证明神的义,但神的义却在律法之外,先知总是把人引向基督。世人都犯了罪,都得罪了神、亏欠了神的荣耀,并没有分别,神的义通过信而归给一切在基督里的人,也并没有分别(22-23)。这样,人得称义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神的恩典,是因为基督的救赎(24)。神以基督的血设立他为蔽罪所,这就是神的义了。

和合本中的“挽回祭”,希腊原文是:ἱλαστήριον (hilasterion),英文翻译为propitiation,该词也用于特指约柜上的施恩座。无论如何翻译,该词是借用了施恩座的内涵,意指一处可以蔽罪的所在。保罗所用的都是旧约本来就有的概念。

保罗接着说到(25),在过去的时代,神以自己的宽容忍耐自我约束,“逾越”过以前的罪,使人类能够存活至今,这就显明了神的义——白白的恩典,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显明神的义。而现在(26),神以基督的救赎为恩典,神如此行,也正是为更加显明神的义(注意25与26之间的对比)。

那么神的义是什么样的呢?是神自己为义,他又称归信基督的人为义。神自己当然是义的,他是义的源泉,但他又慷慨的把自己的义归给其选民。神归给信基督的人的义也正是自己的义(基督的义)。神给我们的恩是何等的大呀,愿神的义从被称为义的信徒身上得着称赞。

保罗开篇就以大段的篇幅论述世人都是罪人、神是义的,神的审判也是义的。律法使人知自己为罪、知神为义。保罗先指证了世人的罪,谴责了那些自以为义而不以神为义的人,这样,世人就皆伏在了神公义的审判之下,唯有祈求神的怜悯。而到了这里,福音的核心提出来了,就是这位公义的神称归信基督的人为义。

既然这样,保罗就总结道,人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遵行律法,所以毫无夸口之处。犹太人并不比外邦人更优越(27-31),他们反而因这块磐石而跌倒了。所有人都只能籍着信因恩而被称为义。

我们看到,保罗在此强调“信”是为论证外邦与犹太在基督里并无分别,只有一位神,只有一个福音。信是福音的真意,是贯穿整本圣经的,所有选民都是因信而称义的。所以到了第四章,保罗就以亚伯拉罕的信来加强说服力。到第五章,基本道理已经立定,开始逐渐转向应用性的教导了。

回顾全篇,保罗的论证节节相扣,让人叹服。保罗在批判错误观念的基础上把正确的福音传与外邦。对于信的人,律法与恩典都是他的朋友,把人引向神的义,又于成圣不可或缺。对于不信的人,律法与恩典都成为了绊脚石,跌人的磐石。

那么,保罗为何强调神是义的呢?因为只有神才有丰盛的义,当神的义得到赞美的时候才是荣耀神。另一方面,神为义与人为罪是对应的,知罪的人必以神为义,而不知罪的人就会向神强辩。回顾旧约历史,神为了自己的荣耀,不断指证人的罪,宽容人的悖逆,好使人回转,而回转后的人就会归荣耀于神,以神为义。神为自己的名发热心:

[赛 45:18-25](和合)
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制造成全大地的 神,他创造坚定大地,并非使地荒凉,是要给人居住。他如此说: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 我没有在隐密黑暗之地说话;我没有对雅各的后裔说:你们寻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所说的是正直。 你们从列国逃脱的人,要一同聚集前来。那些抬着雕刻木偶、祷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无知识。 你们要述说陈明你们的理,让他们彼此商议。谁从古时指明,谁从上古述说?不是我―耶和华么?除了我以外,再没有 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 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因为我是神,再没有别神。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是凭公义,并不反回: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凭我起誓。 人论我说,公义、能力,惟独在乎耶和华;人都必归向他。凡向他发怒的必至蒙羞。 以色列的后裔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

在伊甸园里,亚当不信神,反以蛇的话为义,这是背叛的起始,而承认自己的罪、以神为义是唯一的回归之路。唯神为义,也唯有信靠神才能称义,因为神定意如此。

从列祖到以色列王国,虽然人类的罪恶愈演愈烈,然而,神为了自己的名,就忍耐人的悖逆,甚至预备了救恩。

十字架上,罪被定为罪,义被彰显为义。基督之所以被钉是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而基督的死也就见证了世人的罪。多少次,种种无端的指责,原因不是别的,单单因为神是神。人既然定义者为罪,这就定了罪人的罪,因为他们称义人为罪。而义者因义而被定罪,这就彰显了他的义。

每一个归信基督的人,毫无疑问都承认了自己的罪,承认了神的义:若自己无罪,又何必需要代赎呢?若基督不义,又何必称基督为主呢?因此,归信基督就是认罪、悔改,以神为义。

十字架上,义人被定为罪,罪人得称为义。这就是神的义了。

可见,神的义同时包含了两部分:首先,神是义的源泉,承认神是义的,归荣耀于神,而这一点的另一面就是认罪、悔改了;第二,神称归信基督的人为义,这正是神丰盛的慈爱。

所以正如保罗所说的,神以基督为避罪所,是为显明神的义。

[赛 51:4-8](和合)
我的百姓啊,要向我留心;我的国民哪,要向我侧耳;因为训诲必从我而出;我必坚定我的公理为万民之光。 我的公义临近;我的救恩发出。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 你们要向天举目,观看下地;因为天必象烟云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旧了;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唯有我的救恩永远长存;我的公义也不废掉。 知道公义、将我训诲存在心中的民,要听我言!不要怕人的辱骂,也不要因人的毁谤惊惶。 因为蛀虫必咬他们,好象咬衣服;虫子必咬他们,如同咬羊绒。唯有我的公义永远长存,我的救恩直到万代。

一些否定神的主权的异端阿民念主义者津津乐道于一个所谓的“宇宙难题”:神是义的,人是罪人,神不能称罪人为义,否则他就不为义。这种说法或许能赢得一些世人的喜爱,但圣经却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无论旧约还是新约,从来没有提过这个“大难题”,尤其保罗,这位高举神的主权的使徒,从来不会有如此暗示。那些因神的怜悯而蒙赦免的圣徒从来没有质疑过神这样做是否为义,难道在整个旧约时期神是否为义都是个悬念吗?但毫无疑问,神赦免了无数的人——在基督之前,而那时并没有引起对神是否为义的争论。

[诗 51:1-4](和合)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交与伶长。〕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诗 51:1-4](ESV)
​​​​​​​​Have mercy on me, O God, according to your steadfast love; according to your abundant mercy blot out my transgressions.
​​​​​​​​Wash me thoroughly from my iniquity, and cleanse me from my sin!
​​​​​​​​For I know my transgressions, and my sin is ever before me.
​​​​​​​​Against you, you only, have I sinned and done what is evil in your sight, so that you may be justified in your words and blameless in your judgment.

罪本身并不存在,罪是因为得罪了神,故有并只有神才有赦罪的权柄。难怪那些文士会以基督为“僭妄”——他居然说“你的罪赦了”。赦罪是基于权柄,而赦罪的权柄父神赐给了基督。既然如此,神愿意赦免谁就可以赦免谁,这并非他的不义。反而,若要求神必须不得赦免凡得罪他的人——这种要求本身才是不义的。正如基督所讲的比喻,债主愿意赦免谁的债就赦免谁的债,园主愿意把自己的钱给谁就给谁,这些与你有什么关系呢?既然不亏欠任何人,神愿意恩待谁就恩待谁。

所以,这个所谓的“宇宙难题”并非是神的难题,而是人的难题。因为人要面对神的审判,而人却没有权利要求神一定要赦免自己。

既然神可以赦免人的罪而无碍于其公义,那神又何必差遣基督呢?因为神出于自己的荣耀,以自己的智慧,定意如此行。基督以“人子”的身份代人赎罪,是因神定意要荣耀他的爱子耶稣基督。基督降世是为拯救世人,基督是唯一的拯救,但这种唯一性并非基于逻辑,也不是基于某种“真理”,而是基于预定——神预定基督为唯一的救主,唯有依靠基督才能得救。天上地下,神并没有赐下别的名。

神既然没有留下一样好处不给我们,我们也就毫不怀疑主所提供的救恩是最好的。正如前文所述,在基督里,神的义、人的罪得以最集中的彰显,十字架至浅至深,是道的全部,而基督正是道成了肉身。

神是满有恩典的,但我们却没有权利要求神的恩典,否则恩典也就不是恩典,而是做工的得的工价了。神可以赦免人,但我们却没有权利要求神赦免自己。我们唯有祈求神的怜悯。这样,从某种程度上,神的公义使我们对神望而却步,我们的良心不得安息。然而,神为了我们的益处,就以誓约的形式应许了我们,使我们有盼望。不但如此,神以基督为逾越节的羔羊,替我们偿还一切的亏欠,使凡信基督的都白白的称义。既然我们的债基督已经还清了,那么,神必然不能再次追讨——否则他就是不义的了。

如此看来,在基督里,神的公义与怜悯都成了我们的救恩的保证,神以他的爱呼召我们,也以他的公义呼召我们。神的恩是如此的大,他的旨意尽善尽美。

[路 1:68-75](和合)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眷顾他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 在他仆人大卫家中,为我们兴起了拯救的角, 正如主藉着从创世以来圣先知的口所说的话, 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 向我们列祖施怜悯,纪念他的圣约——就是他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叫我们既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 就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的用圣洁、公义事奉他。

最后,让我们再次回到主被卖的那个晚上:

[太 26:30-35](和合)
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彼得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三年过去了,彼得已经不再是加利利湖边的那个渔夫了,他甚至愿意与主同死。但后来呢???

我们得救、得称义、得成圣是因为我们信基督吗?是因为我们承认基督吗?是因为我们抓住基督不放吗?不是的。是基督承认了我们,是基督抓住了我们不放。我们虽然曾经否认、离弃了他,但他却没有否认、离弃我们。不是我们爱神,而是神爱我们。

神是信实的,所以他的应许必不落空;神是公义的,所以,他必赦免我们的罪。既然神是信实的、公义的,他必广施慈爱。

回转吧,回转吧,虽远在天涯,耶和华你的 神也必从那里将你招聚回来。